武术教练员守则
来源:世界武术运动协会|发布时间:2019-05-17|浏览次数: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武术教练员(以下简称教练员)的管理,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和教练员整体素质的提高,适应武术运动发展的需要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世界武术运动协会注册的教练员。
第三条教练员应严格遵守《教练员守则》,努力钻研技术,加强武德修养。
第二章组织管理
第四条世界武术运动协会负责对通过本协会注册教练员的管理。
第五条各级武术主管部门要建立与健全教练员的考核、管理制度。
第三章管理细则
第六条教练员须钻研业务,努力提高教学、训练水平,积极参加体育总局武术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,尤其要参加岗位培训,取得上岗资格。
第七条教练员须遵守竞赛规程、规则和赛区各项规定。
第八条注册
(一)世界武术运动协会负责对教练员进行发证。